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

新加坡的婚礼杂记(2)婚姻·家

婚礼进行的时候,神父首先邀请持不同信仰的来宾一同为一对新人送上祝福,但不忘提醒大家既然来到教堂,今天大家都是天主的儿女。他也特别提醒,在婚礼进行时,不可拍照,以免整个庄严的仪式被干扰。这点当然得到大家的配合,因为到这里出席婚礼的人都期望一对新人得到最好的祝福。
神父的分享,不像一些新教牧师那么长篇大论,又或借机宣教布道,而是干净利落的直击要点:婚姻虽是男女方的一个选择,但不像买电器,是没有保证的。换言之,在天主面前宣誓的婚姻并不保证不会破裂,反而是被提醒要以上帝的圣言来努力经营;婚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是终点。
说到夫妻关系,还记得毕业后曾在台湾工厂任职。在销售部虽属初哥,但因公司开始接洽许多日系企业(因懂日语的缘故)常与台湾人的董事经理一起公务。一次闲聊,谈到夫妻关系,他就语重心长的对我说:“你要明白,对结了婚的男人,“家”对他们来说是指父母(兄弟)的那个家,可是对妻子来说,“家”是指夫妻俩口子的那个家而已。”
这句话真的说出了华人传统的观念的要点,也说出了许多婚姻危机的诱因。《圣经》似乎在更早的时候提供了指引。在《创世纪》2:24就说到:”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结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”
看到一些身旁的年轻夫妻,不论开头如何恩爱,婚礼如何浪漫,最终却分手落幕。追溯起因,很多个案,不再是因以前“粤语残片”的贫困问题,也不是外遇出轨而闹分离,真正的祸首,反而是上述那种对“家”的观念作祟。简单的说,现代城市夫妻,除了豪门贵族或乡区以外,若父母坚持要和婚后孩子同住的,都会给婚礼带来无比的压力。儿子会觉得天经地义,因为他意识中的“家”可以是很概括性的,但对做妻子的来说,狭小的大城市居所,挤入了两个老人家,会让她觉得这个“家”很不靠谱!最终属于她俩口子的“家”只是一间房,一出房门就是“社区”的感觉。
结婚后,因经济因素,我们是与父母同住;房子是租来的。后来搬到和父母一起买下的房子;我工作赚的钱,得先实现父母的梦想。数年后,当太太以政府贷款订购的房子建竣后,才搬出来。记得那时父亲还为我们如何要自立面对生活而烦恼。大儿子捷辉三岁多,女儿捷敏才一岁多,我们两人都要上班,新居离父母家十五公里。除了孩子在白天可以送到父母家看管外,平时一切家务事如买菜、煮饭、打扫等都得自己解决。
太太要建立属于自己的“家”的那种决心和毅力是惊人的,超乎一般的经济考量。为了载送孩子,她不计较开一部数十年车龄的老爷车(当然是因为钱不够用),教学回来后,要亲自下厨、洗衣。她可以早上四点起来抹地,预备早餐、晾衣,摸黑载孩子到父母家,然后才到学校。
很多父母以为和儿子同住可以减轻媳妇的负担,让俩口子更称心愉快,三代同堂,完满幸福。不知道在媳妇心目中那种对“家”的理解,是排他的;对建立自己“家”的渴望,是超越理性的。
有幸我的父母是思想开通的人,他们乐意看到每个孩子建立自己的家。他们也乐得生活无拘束,可以在不同的时候接待不同的儿孙、媳妇女婿。这个“家”始终是孩子们心目中的老家。
这对新人新婚后也迁入属于自己的爱巢,期望他们寻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“家”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tianlukelv.blogspot.com/2011/05/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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